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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封、解封登记
1、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2、办理程序: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
3、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⑵生效法律文书(原件1份)
⑶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1份)
4、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衢价费[2008]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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