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查封、解封登记 1、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2、办理程序: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 3、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⑵生效法律文书(原件1份) ⑶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1份) 4、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衢价费[2008]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