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单位简介 网上楼市 二手房 诚信档案 信息公告 合同备案 合同公示 交易信息发布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中心


岗 位 职 责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中心主要负责衢州市区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工作,依法开展城市房屋产权登记,核发房屋权利证书;市区新建房屋的面积审核,以及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对外办理事项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及其审批表(复印件 1份)
⑸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⑹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1份)
⑺房屋测绘报告及配证图(原件1份)
⑻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⑼地名办门牌证(复印件1份)
⑽竣工蓝图(原件1份)
⑾白蚁预防合同(复印件1份)
⑿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确认书(原件1份)
⒁申请人是个人的情况需提交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1份)
⒂衢化片区属市建设局城南分局管理范围的情况需提供衢化片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合格通知书(复印件1份)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
非住房550元/件。
3、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及其审批表(复印件1份)
⑸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⑹房屋测绘报告及配证图(原件1份)
⑺地名办门牌证(复印件1份)
⑻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⑼房屋平面图(复印件1份)
⑽申请人是个人的情况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1份)
注:①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③受理村民住房所有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登记机构需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方可予以登记;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非住房550元/件。(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本)。
3、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公告时限不计)。
三、二手房转移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份)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⑷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等其他材料(原件1份)。
⑸买卖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1份)
⑹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⑺契税缴纳凭证(原件1份)
⑻若办理过预告登记,需提交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1份)
注:①申请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应提供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并依照先办土地证,后办房产证的顺序办理);
②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转让房屋需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意见或国资委批文;
③企业(公司)转让房屋需提供企业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屋转让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④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办理转移登记前,应先办理审批手续。
2、收费标准
①登记费:住房80元/件
非住房550元/件
②交易费:住房6元/平方米
非住房8元/平方米
3、办事时限:7个工作日
四、商品房转移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①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份)
④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⑤受让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1份)
⑥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⑦契税缴纳凭证(原件1份)
⑧购房发票办证联(原件1份)
⑨配证图(原件及复印件)
⑩若办理过预告登记,需提交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1份)
附:出示房屋质量保证书及房屋使用说明书
2、收费标准:
①登记费: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
非住房550元/件。
②交易费:住房3元/平方米
非住房4元/平方米
3、办事时限: 2个工作日(零散件);
五、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份);
⑷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原件1份);
⑸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类别:所有权人的名称变更;房屋门牌变更;房屋面积变动;
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等。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非住房550元/件。
注:⑴因政府管理部门的原因,房屋门牌变化的变更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⑵所有权人的名称变更而申请的变更登记,减半收取登记费。
3、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六、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1、提供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份);
⑷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原件1份);
⑸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注:经依法登记的房屋上存在他项权利时,所有权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他项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2、收费标准:不收费;
3、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七、房屋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及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
⑷抵押合同(原件1份)
⑸主债权合同(原件1份)
⑹房地产评估报告或房地产价值协议(原件1份)
⑺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⑻抵押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1份)
⑼债务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⑽若办理过预告登记,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1份)
注:①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房屋设定抵押需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准文书或国资委批文;②企业(公司)房产进行抵押的需提供企业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产进行抵押,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非住房550元/件。
注:⑴企业房产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办理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
3、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
八、房屋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1份)
⑷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原件1份)
⑸委托书(原件1份)及其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⑹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原件1份)
类别:抵押权人名称变更、担保债权的数额变更、债务履行的期限变更等。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非住房550元/件。
注:⑴企业房产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办理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
3、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
九、房屋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
1、提交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1份)
⑷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⑸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⑹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原件1份)
类别:主债权的转让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非住房550元/件。
注:⑴企业房产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办理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
3、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
十、房屋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 (房屋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1份)
⑷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原件1份)
⑸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类别: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已实现、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等
2、收费标准:不收费;
3、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房屋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及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
⑷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1份)
⑸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合同或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原件1份)
⑹房地产价值协议或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1份)
⑺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⑻抵押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1份)
⑼债务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注:①若当事人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登记时还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或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③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房屋设定抵押需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准文书或国资委批文;④企业(公司)房产进行抵押的需提供企业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产进行抵押,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非住房550元/件。
注:⑴企业房产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办理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
3、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
十二、房屋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原件1份)
⑷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⑸最高额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⑹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⑺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原件1份)
类别:抵押权人的名称变更、最高债权额变更、债务履行期限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变更等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非住房550元/件。
注:⑴企业房产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办理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
3、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
十三、房屋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1份)
⑷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⑸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⑹委托书(原件1份)及其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⑺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原件1份)
类别:主债权的转移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非住房550元/件。
注:⑴企业房产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办理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
3、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
十四、房屋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1份)
⑷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确定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⑸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非住房550元/件。
注:⑴企业房产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办理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
3、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十五、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抵押合同(原件1份)
⑷主债权合同(原件1份)
⑸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
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1份)
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
⑻房地产价值协议或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1份)
⑼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注:①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设立在建工程抵押需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准文书或国资委批文;②企业(公司)房产设立在建工程抵押需提供企业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在建工程抵押,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③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抵押人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不得为第三人担保,借款合同中的资金用途明确为继续建房用,债务履行期限不得超过施工许可证上的竣工期限;④抵押合同中应明确已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款额、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非住房550元/件。
注:⑴企业房产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办理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
3、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
十六、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原件1份)
⑷在建工程抵押权发生变更的材料(原件1份)
⑸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⑹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原件1份)
类别:抵押权人名称变更、担保债权的数额变更、债务履行的期限变更等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非住房550元/件。
注:⑴企业房产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办理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
3、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
十七、在建工程抵押权转移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原件1份)
⑷在建工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原件1份)
⑸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⑹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原件1份)
类别:主债权的转移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非住房550元/件。
注:⑴企业房产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办理抵押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
3、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
十八、在建工程抵押权注销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原件1份)
⑷在建工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原件1份)
⑸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类别: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已经实现、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等
2、收费标准:不收费
3、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十九、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1份)
⑷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1份)
⑸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非住房550元/件。
3、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二十、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抵押合同(原件1份)
⑷主债权合同(原件1份)
⑸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1份)
⑹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
⑺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1份)
⑻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注:①预告登记义务人是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情况需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或国资委批文;②预告登记义务人是企业(公司)的情况需提供企业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预告登记义务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情况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非住房550元/件。
注:⑴企业房产抵押预告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办理抵押预告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
3、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二十一、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1份)
⑷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及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
⑸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1份)示范文本?
⑹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注:①预告登记义务人是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情况需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或国资委批文;②预告登记义务人是企业(公司)的情况需提供企业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预告登记义务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情况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非住房550元/件。
3、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二十二、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抵押合同(原件1份)
⑷主债权合同(原件1份)
⑸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1份)、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1份)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
⑹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1份)
⑺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注:①预告登记义务人是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情况需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或国资委批文;②预告登记义务人是企业(公司)的情况需提供企业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预告登记义务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情况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非住房550元/件。
注:⑴企业房产抵押预告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办理抵押预告登记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
3、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二十三、房屋登记簿更正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原件1份)
⑷如果涉及房屋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内容更正需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原件1份)
⑸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注:①权利人(所有权人、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等)可以就房屋的基本状况、权利内容以及其他事项与真实状况不一致的情形申请更正登记,但不得就房屋的权利归属申请更正登记。②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房屋权利归属、权利内容以及其他事项与真实状况不一致的情形申请更正登记,但不得就房屋的自然状况申请更正登记。③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非住房550元/件。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登记费
3、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二十四、房屋登记簿异议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⑶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注:①异议登记申请人应当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就异议事项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并向登记机构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证明;②申请人未在十五日内向登记机构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注销异议登记;③异议登记期间,异议登记申请人可以申请注销异议登记。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可以持证明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申请注销异议登记;④异议登记注销后,原异议登记申请人就同一事项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登记申请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2、收费标准:住房80元/件;非住房550元/件。
3、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二十五、验、换证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①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份)
④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1份)
⑤房屋测绘报告及配证图(原件1份)
⑥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2、收费标准:工本费10元/本;
3、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二十六、补、换证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①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③遗失声明(原件1份)
④房屋登记机构补发公告(复印件1份)
⑤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1份)
⑥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2、收费标准:工本费10元/本。
3、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不包含公告时间)。
二十七、查封、解封登记
1、提交材料:(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核对原件)
⑴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如: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⑵生效法律文书(原件1份)
⑶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1份)
2、收费标准:不收费。
3、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衢州市房地产管理处主办
衢州市电信分公司提供技术和网络支持 合同审核 后台登陆 柯城后台 衢江后台
建议浏览器IE6.0 分辨率:1024×768以上
地址:衢州市东河沿30号
联系电话:3053670、3053675、3053674、3053677、3890031(行政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3025980
2005 衢州市房地产管理处 版权所有©ICP备案证编号:浙ICP备05080766号